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59507號函辦理。 |
二、 | 請貴校轉知校內跨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欲報名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之家長及學生相關資訊,以保障學生升學權益。 |
三、 | 報名時間:110年2月18日(星期四)起至3月4日(星期四)截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
四、 | 報名地點: |
(一) | 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
(二) | 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 |
(三) | 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 |
五、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詢相關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4)7273173,109學年度為學前教育階段之學生請洽詢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學前行政組張瑋瓊老師,分機531;國民教育階段之學生請洽詢鑑定安置組李潤輝老師,分機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