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利師生熟悉線上教學與學習方式,縣府除以行政公告第10902954號請各校先行辦理
在校演練,更鼓勵增加在家演練或演練不同教學模式,以利線上課程之實施。
二、學校可於109年04月27日(星期一)至109年05月15日(星期一)增加辦理「在家演練」。
三、鼓勵師生參與「在家演練」線上教室。
四、「在校演練」線上教室,教師採登記制,優先使用電腦教室進行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