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利師生熟悉線上教學與學習方式,縣府除以行政公告第10902954號請各校先行辦理

    在校演練,更鼓勵增加在家演練或演練不同教學模式,以利線上課程之實施。

 

二、學校可於109年04月27日(星期一)至109年05月15日(星期一)增加辦理「在家演練」。

 

三、鼓勵師生參與「在家演練」線上教室。

 

四、「在校演練」線上教室,教師採登記制,優先使用電腦教室進行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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