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辦理運動i臺灣計畫 運動知識擴增專案 水域活動體驗營

2017鹿港龍舟賽親子體驗活動﹞計畫

  • 目的:以新住民、女性或銀髮群族為目標對象(家庭、親子),推廣多元水域活

            動。

  •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 承辦單位:洛津國小
  • 辦理地點(請參閱附件一:活動場地位置圖)
    1. 水上體驗地點:彰化縣福鹿溪(員大排水道)
    2. 報到集合地點:彰化縣福鹿溪南岸(縣道144)報到處
  • 活動時間:

   1. 106514日、520521日、527日,歡迎民眾組隊報名參加。

   2. 活動期間,除514日下午14:00開始外,其餘三天每天於08:3009:3010:3011:3014:0015:0016:00辦理,由主辦單位視水域及天候情況,彈性調整活動體驗時間及長度。詳細活動時程請參閱附件二:期程表。                    

  • 辦理方式(含活動特色、執行方式及注意事項):
    1. 活動特色:配合本縣辦理106年鹿港慶端陽龍舟,規劃於賽前練習之星期六、

            日辦理親子或民眾划龍舟體驗活動,活動採預約報名制,預約未滿

再提供當日臨時報名。為鼓勵民眾踴躍報名參與體驗活動,凡報名

參加活動當天下船體驗者則贈送活動紀念品1份及礦泉水1

  1. 執行方式:活動分四天,共24梯次(5/14三梯次,5/205/215/27每日各七

梯次),每梯次提供一艘龍舟,每艘龍舟供17名民眾體驗,並由

專業教練、舵手、槳手帶領民眾體驗,活動流程如下:
          

活動項目

時間

備註

報到

穿救生衣

活動開始前10分鐘

報到組

介紹活動場地及龍舟器材

宣導水域活動安全須知及水上自救技巧

5分鐘

教練

陸上講解示範操舟、操槳技巧

演練操舟、操槳技巧

5分鐘

教練

暖身操

5分鐘

教練

講解示範龍舟上下船技巧

教練帶領各組上龍舟

5分鐘

教練

水上龍舟體驗

20分鐘

體驗距離將視當天候及水域情況,由教練帶領體驗100-300公尺。

回岸上、清點人數

歸還救生衣、領取紀念品

10分鐘

報到組

     3.注意事項:

      (1)本活動乃自願參加性質,活動過程中請全程確實聽從教練講解及指導、全程正確穿著救生衣、不做出危害活動安全之行為、緊急狀況下同意辦理單位進行相關必要之處置、急救及治療動作。不能配合者,主辦單位得拒絕該民眾參與體驗。若於活動過程中,違反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而致意外傷亡,體驗者亦應負起全部責任,與辦理單位無關。

   (2)本體驗活動為激烈水域運動,具有潛在危險性,請自行斟酌自身身心狀態是

      否允許報名參加。若您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請勿參加:(a)高血壓(b)心臟

      病(c)癲癇症(d)行動不便者(e)氣喘(f)心血管疾病(g)糖尿病(h)其他不

      適合從事此活動之情形者。

     (3)參加龍舟體驗之民眾,請穿著排汗快乾之衣褲,避免穿著棉質或牛仔衣褲

         ;請著運動鞋或涼鞋,禁止穿拖鞋或赤腳。另請自備換洗衣物,並自行

         保管個人貴重物品。

   (4)參加龍舟體驗之民眾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等),以便

       承辦單位查驗體驗者之年齡、是否為本人等。若現場無法出具相關證明

       文件以供查驗,或與報名資料不符、謊報年齡、非本人者等,將禁止參  

       加體驗活動。

      (5)未滿18歲者(民國88514日之後出生)請事先填具家長(監護人)  

         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附件三,於報名網站可列印,並於報到時繳交,  

         且須有20歲以上之成年人陪同,使得參與此次活動。

      (6)考量安全因素,本水域體驗活動限國小三年級以上(民國9791日之

         前出生者)65歲以下(民國41514日之後出生者),且身高130

         分以上者,得以報名參加。

      (7)參加者請於各梯次活動開始時間15分鐘報到,逾活動開始時間仍未報
到,視同棄權,取消資格,不得異議。

      (8)因應個資法實施,同意以上個資保留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行政造冊及辦理  

         保險使用,活動單位不對外公開,並於活動結束後銷毀。

八、參與對象、人數:新住民、女性、銀髮群族或親子組隊參加,預計408人。

九、報名方式與時間:

    1.報名方式:分為團體預約報名個人報名,團體(17)預約報名方式請聯絡彰化縣洛津國小學務處陳主任(04) 7772041#213。個人報名請至以下網址報名:個人報名網址: http://163.23.116.197/boat ,每梯次限17名。

    2. 團體(17)報名期限:106419日上午9~106421日中午12點。(最多提供預約8梯次團體報名,其餘梯次為個人報名)

    3.個人報名期限::106424日上午9~該梯次活動前2天中午12點止。

    4.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公告於報名網站之「報名人員名單」,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個別通知(注意:所填資料不符合報名規定者,主辦單位將予以剔除)

十、活動異動:

    如遇颱風、雷雨或其他足以影響體驗活動進行安全之不可抗力因素,將取消該次活動或延期,相關訊息將公告於報名網站(網址: http://163.23.116.197/boat),請參加體驗者自行查閱。

十一、保險內容:活動承辦單位將為每位參加體驗活動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二、活動行銷宣傳方式:上傳活動資訊至彰化縣運動地圖資訊網、建立活動報名網

                        站、製作海報寄發至本縣各級學校及鄉鎮市公所。

十三、預期成效:預計吸引408名民眾參加龍舟體驗活動,藉由結合運動休閒和觀光,推展民俗體育活動並發揚我國傳統文化。

十四、其他:

 1.聯絡資訊:若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或須了解的地方,歡迎聯絡洛津國小

            學務主任陳主任,電話7772041213,手機0923-136947

 2.停車資訊:活動期間體驗會場144縣道台17臨海路(二鹿橋)至沿海路(福

            興橋)段,將進行南岸路面車道封閉管制,參加體驗者之小型車輛  

            可停置於封閉路段內側,惟請由西向東進入內側封閉路段停靠。

  1. 請工作人員服務學校依權責惠予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公(差)假登記。
     附件一:彰化縣水域活動體驗營活動場地位置圖與交通資訊

 

一、搭乘臺鐵:

 至彰化火車站下車,轉搭台灣好行鹿港線即可抵達鹿港。

二、自行開車: google地圖輸入:「鹿港慶端陽龍舟賽場」,即可搜尋到活動會場。

 1.高速公路:國道1下埔鹽系統交流道接台76線東西向快速公路漢寶                  草屯線(往鹿港方向) →續接144號縣道員林大排平面道路遇福                興橋(藍色拱橋)再往前直行約1.2公里迴轉(左轉台17線沿海路二                鹿橋,遇紅綠燈再左轉),即可抵達活動會場。

 2.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下福興交流道144號縣道員林大排平面道路        行,過台17線沿海路二鹿橋,即可抵達活動會場。

 

附件二  彰化縣水域活動體驗營期程表

日期

星期

時間

梯次序號

人數

514

14:00~15:00

1

17

15:00~16:00

2

17

16:00~17:00

3

17

520

08:30~09:30

4

17

09:30~10:30

5

17

10:30~11:30

6

17

11:30~12:30

7

17

14:00~15:00

8

17

15:00~16:00

9

17

16:00~17:00

10

17

521

08:30~09:30

11

17

09:30~10:30

12

17

10:30~11:30

13

17

11:30~12:30

14

17

14:00~15:00

15

17

15:00~16:00

16

17

16:00~17:00

17

17

527

08:30~09:30

18

17

09:30~10:30

19

17

10:30~11:30

20

17

11:30~12:30

21

17

14:00~15:00

22

17

15:00~16:00

23

17

16:00~17:00

24

17

 

 

 

附件三:家長(監護人)同意(未滿18歲者請填此同意書)

 

彰化縣水域活動體驗營家長(監護人)同意

 

  

    茲同意本人子女參加彰化縣政府辦理之水域活動體驗營,本人子女為國小三年級以上學生(民國9791日之前出生者),且身體健康狀況良好(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症、行動不便、氣喘、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其他不適合從事此活動之情形)並願於活動期間遵守主辦單位之各項規定,若因違反活動規定而造成任何意外危險,本人願負起全部責任。

 

 

                                 彰化縣政府

 

子女姓名:                  

子女生日:                  

參加體驗梯次:106                  梯次

家長(監護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中華民國 ___ ______

 

備註:

  1. 參加體驗者若年齡未滿18(民國88514日之後出生),請務必事先獲得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之同意,並由其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於本同意書上親自簽章。
  2. 經報名成功且獲錄取者,請事先下載列印本同意書並填妥相關欄位,於活動當天報到時將此同意書正本交予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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