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060150823A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
三、 | 旨揭表揚計畫,以縣內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為宣導對象,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內容。 |
四、 | 因推薦名額有限,各校如有推薦名單,請擇優報送1件為宜,另國中組部分,如班級數達55班以上之學校請務必擇優推薦送件(亦以1件為宜)。 |
五、 | 注意事項: |
(一) | 推薦書內家庭互動溫馨事蹟簡介總字數應達600字以上(以電腦打字為宜),俾利審閱。 |
(二) | 家庭互動照片黏貼表,請以4x6彩色家庭互動數位照片4至6張相片張貼,並輔以文字說明。 |
六、 | 相關活動訊息請連結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