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消防局110年10月22日府授消預字第1100359284號函及112年1月4日mail續辦。
二、為有效提升本縣縣民居家防火安全,降低住宅火災致災率,「設籍於本縣且尚未申請住警器補助之學生家庭,其家長皆可攜帶身分證自行至鄰近消防分隊申請或至彰化縣消防局官網線上申請」,以保障居家防火安全。
三、檢附「1.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2.安裝住警器安全有保庇」及「3.轄區消防單位聯絡電話」等相關檔案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