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2569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係為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選拔要點相關資料請協助公告周知,另請於111年4月15日前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
三、 檢附「中華民國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份
  • 1) 0073996A00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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